转眼间就是八月了,再次离别的期限又一步步在逼近。
七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去了成都,回来那天重庆暴雨,火车就不停地delay。真是让我不得不联想起三年前的七月十八日。因为一个人而恋上一座城;每一次去那里都像有恋爱的感觉。虽然我和他已不再有联系,这座城我也经常在去,每次经过树荫盖过的自行车道时总会想起那杯临近午夜的iced soda。其实我是寂寞地时候才会想起他来。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样子了,也是因为他,让我此后都有了记录生活的习惯,cuz i wanna hold every moment that touches me。
七月的最后一天,我终于买了dreamt for a long time的单反相机,seems like i’m ready for my trip。
外表温顺的我,其实内心亦狂野。最希望做的事是开着我的小越野驰于大草原上。或者是be a fashion designer。wild 才是我的天性。
最近爱上了各式各样的鞋子,高跟的,平底的,人字拖的,赫本式的,更或者是贝嫂那种无跟的,觉得一个女人一定要有一双好鞋,因为它can take you to everywhere。